10月22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推出优化营商环境,围绕“异地办”“便捷办”“网上办”三个方面,推出12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措施,12项交管新规和全国广大汽车及摩托车车主都有着密切关系。新规主要涉及摩托车登记考证、机动车登记、二手车出口、机动车年审、驾驶证申领和互联网在线服务六个方面,并将于11月20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今天我们就来看看这12项不得不了解的交管新规。
摩托车登记考证(2项)
在摩托车登记考证方面,涉及新规有两条,其一是推行摩托车驾驶证“全国通考”。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方申领摩托车驾驶证,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其二是推行摩托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对于全国范围内办理摩托车转籍登记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无需再回迁出地进行验车、提档,车辆信息网上转递等流程。
近年来快递、外卖等业务领域的扩大,迅速增加了在外地驾驶摩托车务工的人员数量,摩托车异地考证等现象越来越多,实行和小型汽车一样的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和档案网转措施,对于摩托车驾驶员来说绝对是里程碑式的好消息。
机动车登记(1项)
在机动车新车注册登记方面,本次新规变化主要在于试行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在户籍地以外办理机动车登记的,需提交所在地居住证明。在本次新规中,对本省户籍居民在省(区)内异地办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新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即可。该项措施会先在内蒙古、安徽、福建、江西、湖北、广东、广西、海南、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12个省(区)试点,另外,对于已实施小客车总量调控的地区,仍需按当地政策执行。
便利二手车出口(2项)
2019年,商务部会同公安部、海关总署印发《关于支持在条件成熟地区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通知》,部署在全国试点推行二手车出口,本次交管新规中对于二手车出口方面有2项举措,一是便利临牌核发。对二手车出口企业收购机动车用于出口的,可直接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无需核发正式号牌,简化手续。
二是便利转移登记。对于在异地收购机动车进行二手车出口的企业,可在机动车原登记地直接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无需返回企业所在地办理。两项举措均大大减少了二手车出口企业的工作成本和办事周期。
机动车年检(1项)
在机动车年检方面,本次新规主要变化主要在于扩大私家车免检范围和优化检验周期。在免检范围方面,目前实行的是6年以内的非营运6座以下小微型客车免检政策,新规将6年以内的7-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也纳入了免检范围。
在检验周期方面,目前针对超过6年不满10年的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检验周期为每年检验1次,新规放宽至每两年检验1次,这样一来,私家车10年内仅需在第6年和第8年上线检测2次。对10年以上的私家车,仍按现行检验周期执行,即10-15年的,每年检验一次,15年以上的每半年检验一次。
需要注意的是,面包车、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车以及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车,三种情况由于考虑到车辆和驾驶者的安全隐患,此次暂不纳入免检范围。
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机动车检验制度均和我国一样分两个阶段,新车免检周期在3到6年,德国、法国、意大利、日本、韩国等大多数国家的旧车检验周期为每2年检验1次,此次新规实施后,我国的汽车检验周期调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基本一致。
驾驶证申领(3项)
在驾驶证申领方面,本次新规主要涉及3项内容。一是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申领年龄。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驾驶证的年龄上限由70周岁调整为不作限制,但是对70周岁以上考领驾驶证的人员,需要增加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和每年一次的体检,并需提交体检证明。
二是优化大型客货车驾驶证申领条件。将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驾驶证的年龄下限由26周岁、24周岁降低至22周岁,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年龄上限由50周岁调整至60周岁。同时缩短增驾时间间隔,对申请大型客车驾驶证的驾驶员,由取得大型货车驾驶证至少5年缩短至3年;对于申请牵引车和中型客车驾驶证的驾驶员,由取得大型货车驾驶证至少3年缩短至2年。不过安全标准并没有丝毫降低,增驾大型客货车驾驶证时依然需要无相应周期的满分记录。
三是扩大体检医疗机构范围。对办理机动车驾驶证需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体检机构由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扩大到符合健康体检资质的二级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医疗机构。
另外,新规还推出了便利残疾人家庭共用车辆的措施,对于持有C2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含C2)以上的人员,可驾驶上肢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便利残疾人家庭成员及其他服务残疾人出行的人员共用车辆。
新规对于驾驶证的申领,从普通驾驶证的最高年龄限制,到增驾的年龄及时间间隔限制以及体检机构和残疾人家庭用车等措施均有所放宽,考虑得较为周到且人性化,希望新规出台后能使揪心的老年代步车乱象得到控制。
互联网在线服务(3项)
在互联网在线服务方面,新规主要涉及3项举措。一是推行道路运输企业信息查询提示服务。公安交管部门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向道路运输企业推送交通安全风险预警提示,提供查询本企业机动车和驾驶人交通违法、事故等信息服务。
二是推行驾驶人交通安全记录网上查询。驾驶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 查询、下载近三年交通责任事故、准驾车型变化、交通违法和记满分等记录,方便其在申请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和工作应聘等生产生活中出示使用交通安全记录电子凭证。
三是试点开展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在试点地区办理机动车登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车辆管理所网上核查机动车交强险信息,申请人无需再提交纸质凭证。
结语
将在全国范围内举行实施的12项交管新规和几乎每一个驾驶员都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目前青岛等地已经针对新规内容开始推行改革,11月20日之后,广大驾驶员朋友们的车轮生活将会更便利,也希望更多的便民改革能继续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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