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8日,梅州金融监管分局核准何强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相关资料图)
公告内容如下:
梅州金融监管分局关于何强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
梅金复〔2025〕58号
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何强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兴农商银报〔2025〕130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何强广东兴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有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梅州监管分局
梅州金融监管分局
2025-11-18
Copyright (C) 1999-20120 关于我们 www.ahcar.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环球快报网 | 京ICP备2022018928号-24联系我们:315 541 18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