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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8月26日讯(记者 闫春旭)近日,有网友通过南京市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咨询:想从单位辞职了,写辞职报告有没有时间要求?8月25日,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此作出答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校对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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