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5日,揭阳金融监管分局关于林舟中国工商银行揭阳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公告内容如下:
揭阳金融监管分局关于林舟中国工商银行揭阳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资料图)
揭金复〔2026〕36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关于林舟任职资格审核的的请示》(工银粤发〔2026〕36号)及相关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林舟中国工商银行揭阳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你分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在到任后10日内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分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有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揭阳监管分局
揭阳金融监管分局
2026-09-15
Copyright (C) 1999-20120 关于我们 www.ahcar.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环球快报网 | 京ICP备2022018928号-24联系我们:315 541 185@qq.com